圖書館賠書制度
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6日 15:47:13 亞豪智匯圖書館
圖書館藏書是全鎮(zhèn)人民共同財產(chǎn),讀者對藏書有愛護、保護的責任和義務。
讀者借閱圖書,必須愛護書刊,不得撕頁、污損、損壞書刊,不得在書刊上隨意寫畫,不得私自帶走書刊。
讀者要妥善保管借閱的書刊,如丟失、損壞書刊,應根據(jù)書刊的種類、性質(zhì)按借閱證余額或全價進行賠償。
讀者借書,必須按期歸還,逾期不還者,經(jīng)教育無效,視情節(jié)輕重,嚴肅處理。
對偷竊書刊或其它財物的讀者,視情節(jié)輕重,分別給予警告、嚴重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開除學籍等處分。
圖書館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賠償工作,做到日清日結(jié)。
本制度自下發(fā)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賠償辦法:
一般圖書賠償辦法
1、丟失書刊以原版原價賠償。
2、遺失重要文獻或成套書刊,按該文獻出版時間先后和價格計算,酌情予以賠償。
3、賠償金繳納后,所賠圖書歸個人所有,由圖書館注銷。
損壞賠償辦法
1、污損情節(jié)較輕的,按原價修復費賠償。
2、損壞嚴重的,須按原版原價加倍賠償。
3、損壞圖書館添置的設備及文獻的,須按購置價三倍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