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圖書館規章
云端書香閣 2024年6月17日 01:34:14 亞豪智匯圖書館
總則
第一條:為了更好地發揮圖書館的作用,為教學和科研服務,特制定本規章。
第二條:圖書館是學校的文獻信息中心,擁有豐富的藏書,并采用計算機管理,為教學和科學研究提供文獻信息資源的支持。
第三條:讀者是圖書館的主人,尊重知識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圖書,愛護書刊資料,嚴禁偷竊書刊、撕頁、涂改、污損書刊等破壞書刊資料的行為。
借閱規章
第四條:讀者借閱書刊要填寫借閱登記表,外借書刊要辦理借書證。
第五條:借閱期限:普通書刊兩周,報紙一個月,古籍線裝書一季度,外文圖書資料一個月,工具書不得借出館外。
第六條:讀者應按時歸還所借書刊,如有特殊情況,須提前辦理續借或延期手續。
第七條:保持書庫整潔,嚴禁煙火,不得隨意移動書刊位置。
第八條:讀者應愛護書刊資料,嚴禁撕剪、污損、勾畫、圈點、題字等行為,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、賠償等處理。
閱覽規章
第九條:閱覽室書刊資料歡迎讀者帶工具書及參考書進入閱覽室查閱。
第十條:閱覽室書刊資料只供室內閱覽,不得攜帶出室外,不得在閱覽室內吃東西。
第十一條:讀者應保持室內安靜,不得高聲喧嘩,嚴禁在室內吸煙、吐痰、亂扔紙屑、果殼等。
第十二條:愛護書刊資料,不得隨意移動書刊位置,不得在書刊上涂寫、圈點、批注。
第十三條:報刊應按架號、類別號、閱覽號依次閱覽,一次取一份,閱后放回原處或掛架號牌。
復印規章
第十四條:讀者可憑本人借閱證到圖書館復印室復印資料。
第十五條:復印室只提供復印服務,不負責裝訂、排版及設計等業務,復印資料只限在本校使用,不得私自攜出室外使用。
第十六條:復印時須保持安靜,不得大聲喧嘩,愛護復印設備及其它公共設施,如有損壞照價賠償。
第十七條:復印機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處理,管理人員應及時排除故障或通知維修人員修理。
附則
第十八條:本規章由圖書館負責解釋。
第十九條:本規章自發布之日起執行,原有的規章制度同時廢止。